康复后,这些人群要小心二次感染******
目前很多新冠病毒感染者逐渐康复,然而,不少人担心,如果新冠病毒的毒株不同,是否会再次感染。为此,科技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请他就新冠病毒二次感染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转阴后3—6个月内发生二次感染概率较低
“再次感染新冠病毒的概率主要与人体免疫水平、病毒株变异以及后期个人防护有关。”张伯礼说,相较于早期变异株,奥密克戎可能引发更多的突破性感染和重复感染。
不过张伯礼表示,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虽然尚未有大样本人群证据显示奥密克戎变异病毒株感染后持续免疫的具体时间,但在新冠病毒感染后,人体免疫系统已在发挥作用。根据当前临床观察,感染后3—6个月内发生新冠病毒二次感染的概率还是比较低的。
与此同时,很多人担心二次感染新冠病毒会加重症状。对此,张伯礼表示,二次感染新冠病毒的症状与是否有基础疾病、病毒感染剂量以及个人身体状况等多种因素相关。但从目前多数报道来看,由于机体已产生免疫力,第二次感染的症状一般会较上次轻。
不过,他强调,也有少数研究报告显示,与仅感染过一次的患者相比,再次感染的患者出现并发症的风险更高,包括肺部、心血管、糖尿病、胃肠道和神经系统等并发症。
建议康复六个月后接种新冠疫苗
“虽然短时间再次感染相同新冠病毒变异株的可能性不大。但免疫力较差的人群容易反复感染,包括老年人、婴幼儿、有基础疾病的人群以及免疫缺陷人群,短期内存在二次感染的风险,特别是面对新的变异株时。”张伯礼介绍,医生、护士等高风险岗位的人群,所处工作环境传播风险高,接触变异毒株多,工作强度大,二次感染的风险较高。
“为了避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再次感染,转阴后也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张伯礼强调,“阳康”6个月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最好采用序贯策略,注射异种疫苗,以强化免疫屏障。
对于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而言,预防二次感染最好的办法仍是落实好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注意休息、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特别是对老年人和儿童“阳转阴”患者,应当注意保暖,尽量少聚集,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营养饮食,增强免疫力,尽量降低再次感染的风险。
如果出现再次感染,一定要首先分清“复阳”与二次感染。“复阳”发生在转阴后2—3周内,患者一般无明显临床症状,主要是体内残留病毒片段检测出的阳性,一般没有传染性;而二次感染一般发生在首次感染后数月至一年内,相当于一次新的感染,一般有临床症状出现,并且病毒核酸载量较高,具有传染性。
“‘复阳’患者一般无需再治疗,注意休息,合理膳食和营养即可。”张伯礼提醒,二次感染的患者需再次进行规范治疗,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我隔离,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记者陈曦)
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作者:李迅雷(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副理事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经济工作要从战略全局出发,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一提法非同寻常,充分说明中央对于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作用给予高度重视。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消费对稳增长的重要性,如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如何发挥好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认为,提高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显得非常重要,为此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这三大部门的利益分配体制机制改革的角度提出三条建议:
第一,增加国家财政对居民部门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依据国家统计局对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的数据加以汇总,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历年来都在45%左右,而全球平均水平大约为60%,这是我国消费对GDP贡献相对低的主要原因。最近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近两年来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或退税的方式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实际上就是政府部门向企业部门转移收入。从目前看,尽管这一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难以从根本上扭转“需求收缩”和“预期转弱”的状况,说明“授人以渔”的方式,受到了“鱼”(需求)不足的约束。不妨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来改进,即政府部门向居民部门转移收入。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收入转移:一是定向转移,即定向给低收入群体进行转移支付,如增加低保人群收入补贴,确保他们不返贫。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如用财政资金加大填补社保第一支柱缺口的力度,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等二、三支柱的体量。三是实现普惠制,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困难,建议2023年中央财政发行1.5万亿元特别国债,发放消费券。
第二,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底气。二十大报告提出,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为居民部门提供新的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就需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在当前权益类资产的估值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积极鼓励机构投资者的长期资金入市,在高水平开放政策下提高外资的入市比例。《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中还提出,要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完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第三,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改善居民部门内部的收入结构,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我国居民收入结构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过高现象长期存在,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富裕群体捐款非常必要。我国目前社会捐款规模占GDP的比重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非常大,故发展空间也很大。通过促进第三次分配规模不断扩大的方式,可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促进消费。
总之,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在防疫政策优化的背景下,不仅能够改变需求收缩的现状,还可以提振信心、扭转预期转弱局面。国家把更多的财政资源向居民部门倾斜,比向企业部门倾斜更符合底层逻辑,更有利于稳增长的可持续性。目前,我国的资本形成对GDP的贡献仍在40%左右,大约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未来要实现“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目标,建议未来最终消费对GDP的平均贡献上升至65%—70%,资本形成对GDP的平均贡献下降至25%—30%。